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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新闻]出口退税认定变更程序[ 2016-10-25 16:55 ]
纳税人出口退税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或认定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重新填写的《认定表》、变更内容说明、有关证明文件(如:变更前后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原《认定表》或《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等资料向所辖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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