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收藏本站|网站地图|在线留言|新浪微博欢迎来到理想中港物流官网!

中港进出口咨询热线4006-899-888

他们也在搜:中港货运|香港专线|香港进口|中港物流|一般贸易|

资讯默认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 » 理想资讯中心 » 理想新闻 » 出口退税认定变更程序

出口退税认定变更程序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6-10-25 16:55:00【

 1)变更申请。

纳税人出口退税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或认定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重新填写的《认定表》、变更内容说明、有关证明文件(如:变更前后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原《认定表》或《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等资料向所辖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第二节生产企业软件下载并安装

一、下载安装企业须下载新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纳税人可通过全国出口退税技术

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免费下载最新版的出口退税系统。安装:双击呈蓝色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setup.exe→下一步→是→下一步→下一步

二、登记企业相关信息1点击“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菜单,将企业代码(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证号和企业名称以及相关地址,电话,办税人员姓名输入系统中。点击“保存”按钮,将企业信息保存在系统中。

2、“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 将“业务方式”下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8-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日期改为2012-08-01日。

 

此文关键字:出口退税认定变更程序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