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二)
目前跨境电商,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一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三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二。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一、二、三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这样更加规范了税率的分类。
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支持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政策实施后,将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跨境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并将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场跨境电商风暴马上就要来了,跨境电商必将成为物流后的,又一新型的热门行业。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口,线下按一般贸易等方式完成货物进口,仍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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